昨日讯息,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发出了自《刑法修正案(八)》官方施行以来该市首张《禁止令》——禁止一名未成年被告人3年内进入网吧。
上一年11月1日,辍学在家、关于恋情传闻,热点15岁的被告人李晓健(化名)和其好友阿泉(化名),两次在佛山市顺德一中大良院校后门附近,权威新片上映分析抢劫过路学子钱物用于上网。
案发后,李晓健和阿泉被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拘捕。佛山市顺德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觉得,李晓健和阿泉两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使用殴打、语言威胁的笔记本电脑体验方式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由于被告人为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且已整体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写给自己的话:深夜文案认罪态度较好,所以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晓健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阿泉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另外,考虑到李晓健的犯罪情节及起因,法院另外判决禁止李晓健三年内进入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