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述海淀法院网讯息,因觉得对方恶意诋毁商誉,北京字节跳动技术有限企业以不正当比拼纠纷为由,将北京百度网讯技术有限企业、百度在线联网技术(北京)有限企业诉至法院,请求二被告停止侵权、赔礼致歉并赔偿损失1000万元。一加手机快报

原告北京字节跳动技术有限企业诉称,其管理的“今日头条”客户端、“头条网”站点及其移动站点(统称为“今日头条”)在行业内有很高的知名度。
近期,原告察觉024二手行情趋势二被告在其及APP上亮相了《碰瓷、卖惨,今日头条正发动第二次“3Q”大战》的专题栏目。栏目分为“李亮来了”、“碰瓷卖惨”等五若干,北京美股收盘趋势下有《今日头条碰瓷,实际上马化腾不想战》、《今日头条大战腾讯背后:膨胀的张一鸣正末路狂奔》等14篇文章,文章中包含 “不管是春节期间的‘头百大战’,还是如今的‘头腾大战’,今日头条公关频频以碰瓷巨头以博得留意,其根本缘由还是底气不足”等诋毁和贬损“今日头条”的信息。

原告北京字节跳动技术有限企业觉得,管理者对他人的商品、办事或者其他管理促销的点评或指责必须客观、真实、公允和中立,不能误导大众和损害比拼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声誉。二被告上述专题栏目中的文章大若干来自其自有传媒渠道“百家号”,文章中有关“今日头条”的信息均是伪造、虚假和带有误导性的信息,没有任何证据佐证。二被告故意对“今日头条”开展诋毁、贬损,使“今日头条”在大众尤其是联网使用者中的正面点评和留意度下降,在削弱“今日头条”行业比拼力的另外,强化了二被告的商品和办事长处,使二被告获得比拼长处及不正当利益,构成不正当比拼。
此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正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