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和好友看完影片沿着圣凯瑟琳大街寻地方喝咖啡。11月下旬的蒙城之夜冷气逼人,街上行人不多,流浪者和乞丐倒不少。他们或坐或站,或出言或不语,不论是带着狗和毯子的姑娘,依然身穿单衣的聚焦上影节资讯坐轮椅者,看上去都是那么气定神闲,仿佛这条街就是他们的家,而每一个过客都是圣诞老人。我注意到,险些凡是移民(含有我)都会对他们佯装不见,而那些停步掏兜G网络榜单乃至还攀谈几句的大多是魁北克人。我嘟囔道:“这帮人一晚上下来可不少挣,没准儿比你我还多。”好友说:“就是。”正议论着,我忽然之间看见前面的独家MacBook对比一个须眉边走边摘下自己那黑灰格相间的毛围巾,顺手递给一名乞丐,头往衣领里一缩,手往裤袋里一插,快步而去。他的这系列举措一气呵成,没有半点的犹豫滞怠,连脚下的步伐都没有放慢或错乱一下,竟是那样的随意自然,不着痕迹。
望着他的背影我震撼了。我在这个都市已然日常了16年,天天和“老魁”打交道。这个人的装束和做派都清楚无疑地通知我他是个最最典型的魁北克平民,实话说亦归于我持久不愿认同的群体,就像这条印象中藏污纳垢、纸醉金迷的“红灯”街,我轻易是不肯踏足的。就在刚才,我的第一个反应依然:这人真傻,他居然看不出乞丐身穿的大衣比他的茄克要厚;而此刻的我却隐约意识到,在这个“傻”人的眼里,恐怕目睹的仅是乞者脖子上没有的围巾。我相信他的帽子和手套也一定是这样一一递了出去。
一时间,我茫然了:到底什么是聪明,什么是傻?到底谁的灵魂更为高贵呢?
我和好友都不再说话。我越走越觉得:我所置身的这条圣凯瑟琳大街,除了浮华的霓虹灯和广告窗,还涌动着魁北克民族天生的慷慨和潇洒,以及不加掩饰毫无做作的淳朴人性。
我多想,我多想追上那背影发问:你的家另有多远?你明早可另有寒衣?
